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恋爱期间借款,分手后不还怎么办?法院判了

来源:台江融媒体    时间:2023-05-08 21:25:33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话说恋爱期间不分你我,谈钱伤感情,然而分手后,恋爱期间的借贷如何认定?近日,台江法院成功审结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。

【案情介绍】

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在2016年11月至2019年初为恋人关系,2018年被告乙某在经营休闲吧时向原告甲某借款,原告便把钱借给了被告。之后,双方在2019年3月18日分手。分手当日,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尚欠的借款11000元,被告出具借条并承诺了还款时间。然而承诺还款期限已过,被告并没有按照约定还款,原告多次催促无果后,于2023年2月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

庭审中,被告辩称双方之间并不是借款,而是恋爱期间两人相互之间的经济往来,对欠款不予认可,借条只是为了当时能够尽快分手而写的。经法院审理查明,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实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成立。在调解未果后,依法作出由被告乙某还款的判决。宣判后,被告乙某服从判决,案件发生了法律效力。

【法官释法】

恋爱中借钱给对方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一是最好有书面凭证,如:借条,欠条,微信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双方之间自愿合意产生的借贷关系;二是支付方式最好是转账支付,如银行转账,微信、支付宝支付等能够留下支付记录的形式;三是有了借款的书面凭证和付款记录,如对方不予偿还的,可向法院起诉维护权利。

来源:台江县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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